请回答,1965(13)
丽莲当然不会搬去什么蒙大拿的乡下牧场,她对乡村生活并没有太多滤镜,觉得自己需要去隐居。尤其是在六十年代,就更是如此了!
几十年后,主流国家的乡村或许还能享受到差不多城市太多的生活,最多就是有时需要去附近的城市里才行,稍显麻烦。但在当下,即使是在美国这样无论经济总量,还是人均,都高居榜首的‘发达国家’,乡村生活也是非常无聊的。
再说了,这种上流社会的社交圈,虽然充斥着虚伪、刻薄的一面,但它也有自己非常有趣的一面(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心向往之?)。至少丽莲现在以一个观察者的视角去看它,就有不少乐趣――大概是作为作家、作为编剧的本能发作了吧……
“不会吗?完全不会吗?”唐娜・莫里斯惊讶地看向丽莲:“这可真是件稀罕事儿,但泽先生可是非常喜欢骑马的,还是马术俱乐部的成员……我是说,他这个人有些无趣,难得有一项喜欢的运动。我还以为,您至少会在但泽先生的影响下,会一点儿呢。”
这次丽莲是被邀请来马场玩儿,虽然她不会骑马,但克里斯托弗正好有空,提出可以陪她一起来,还能教教她……丽莲从来没接触过骑马这项运动,对此也有一些好奇和向往,所以就同意了。
唐娜・莫里斯是贝比圈子里的成员之一,当初和丽莲认识后,算是对她释放善意比较多,也比较真诚的一个(这或许和她中产出身,如今也不是什么富豪太太,而是一个歌唱家有关)。所以两人就慢慢熟悉,到现在也算是朋友了。
听唐娜・莫里斯这样说,丽莲笑了笑:“我的确不会,因为我显然不是一个牧场里长大的姑娘。我小时候生活在南方小城,父母都是流动剧团的成员,一个弹琴,一个跳舞,所以我受到家庭环境影响,会的也是弹琴跳舞。骑马?哦,那和我的生活离得太远了!”
“至于克里斯,我只能说,我们各有爱好。他喜欢骑马,也不代表我也会接触这项运动,不是吗?”丽莲看了看马厩里等待挑选的马,甚至有些担心:“走近看,马匹显得更高大了,待会儿真的要骑上去吗?我有些紧张,感觉很危险。”
“很多人第一次都会有这种感觉。”唐娜・莫里斯不以为然:“这时候挑选一匹足够温顺的马就行了,这家马场非常专业,你这种情况不算什么……放轻松,亲爱的。”
说着这些,唐娜・莫里斯就让马场的驯马师挑选最温顺、稳定,适合新手的马。等到马选出来,她就陪着丽莲接触这匹名叫‘海lun娜’的灰色母马,亲近抚摸、喂一点儿食物什么的,这算是同时消减两方的‘紧张’,为之后骑马做准备。
而等到她们和驯马师一起牵着马出去时,外面已经很热闹了――今天本来就是一场社交,来了好些人呢!
见丽莲和唐娜出来,一个熟识的太太(或者说寡妇?她是非常让人羡慕的那种,继承了丈夫大笔钱财的富有寡妇),跑过来说:“你们总算出来了,刚刚可错过了一场好戏!”
这位太太没直接说是什么好戏,只是指了指不远处,而顺着看过去,就看到一个棕发的中年白男,正搂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黑人女孩儿――从丽莲的角度来说,这个黑人姑娘肯定不是纯黑人,身上应该有1/4或者1/8的白人血统,所以没那么黑,面部特征也能佐证这一点。
但总归还是更像黑人,而且在六十年代美国讲究的是‘一滴血原则’,哪怕只有一点点黑人血统,也是被算作黑人的(其实不可能做到那么严格,很多人是祖上不知道多少代有黑人,面部特征完全看不出来,这要怎么分辨?甚至有人黑人血统比较重,但就是没什么黑人特征,这也是遗传的神奇之处,这也是没法说的)。
“那是库里克的新欢吗?老天爷!珍妮弗会杀了他的。”唐娜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意。
丽莲不太了解这里面的事,还是唐娜轻声解释了几句,她才有所明悟――说起来也很简单,‘珍妮弗’是‘库里克’的前女友,两人两个月前分手了。这次马场聚会,两人也都有来。
本来么,前男友带着现女友出现在共同的圈子里,这就够闹心了,但上流社会的圈子很小,这种事也无法避免,一般也能体面应付过去。可前男友的现女友是个黑人女孩?这个事实太炸裂了,足够让‘珍妮弗’整个人暴走!
呵呵,现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