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境,被赶
的人,不应该是丁洪华,而应该是她啊。
而丁国昌人跑了,就是侵犯丁洪华的财产权,而这财产包括一
大房
,一个铺
,还有铺
的经营权,还有家里的积蓄,这财产也不在少数。
但要是江瑛吞了这套房
,然后把铺
握在自己手里,那
质就不同了,那就是蓄意侵吞丁家的财产,就会侵犯丁家的财产权,也就是丁国昌和丁洪华的财产权。
江瑛
一次
觉到棘手,要知
,她每到一个世界,都尽量遵循那个世界的法律,
照当地的规章制度办事,但这次想要达到目的,必须得颠覆这个世界的法律,这势必会遭到一堆既然利益者的反对,她相信,只要是个男的,就都会支持丁洪华,而不把她放在
里。
丁健是张瑞秀男人的名字,当初买房
,还有买绸缎行的时候,地契上都是写的他的名字。
江瑛衡量了一
,要是丁洪华把她赶
去,旁人会责备丁洪华,说他不孝,丁洪华最大的惩罚就是舆论的惩罚。
拿着这两张地契,还有一张牙贴,有些犯难。
另外,还有铺
的营业执照,这时候叫牙贴,上面写的也是丁健的名字。
江瑛缓缓坐
来,这可就难办了啊。
严格来说,现在虽然已经是新社会了,但仍然秉承父业
承,别说老婆了,女儿都没有继承权。
张瑞秀唯一的财产,就是当初嫁人时候的那份嫁妆,当初张家给她的嫁妆不算少,但成亲后,在丁健的温柔小意
,张瑞秀被哄的
兴,没多长时间就把钱拿了
来,让丁健置办了绸缎行的商铺。
要不说为什么丁洪华能把潘阿园给赶
去,就是因为潘阿园生了两个女儿,女儿当然没有继承权,所以要是丁洪华把她赶
去,旁人
多说一句这个小叔人不慈,却不会指责他太多,因为这是社会允许的。
而对于张瑞秀这个母亲,她唯一能
的,似乎就是讨好丁洪华两
,好好的伺候他们,只要丁洪华给她养老,就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而要是张瑞秀惹得两
不
兴了,丁洪华把她嫁
去,旁人真是不能说什么,因为法律都支持,就是公序良俗也支持。
假如丁洪华要是到政府去告江瑛,倒是可以把她给告
来,因为不
是法律,还是公众良俗,这家里的财产都是给男丁的,绝对不会给家里的女人。
虽然张瑞秀付
了很多的努力,比如她拿
了自己了嫁妆,比如丁健去世很多年,她一手养孩
,一手将绸缎行扩大装修,但不
是房
还是铺
,写的都是她男人的名字,可以说,丁家的每一分财产,都没有她的名字。
江瑛
要是江瑛因为饥寒交迫而死,假如有人到政府为她申冤,那么丁洪华会受责罚,最多打几板
也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