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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 > 路人甲拥有万人迷光环后 > 第11章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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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拆开包装扔到垃圾桶里,远离了人群,挑了家购中心,坐在它外面摆的椅上。

        他脑袋探窗,兴的向她招手:“好巧,我送你回去吧。”

        她走了去,看向冰柜里的雪糕。里面有几个她小时候吃过的品种,她拿了一个去结账,结果价钱比小时候贵两倍。

        她五岁时被父母带来这个城市,记忆里没有太多印象,只记得他们当时都笑着,很开心的样

        他们是怎么知现了麻烦?怎么每次都这样及时?怎么知她的位置的?

        她的公司制是朝九晚五,还有周末,搁哪个打工人里都是令人羡慕嫉妒的,她不知这里面有没有那四个人的手笔――还是小时候的味,虽然贵了些。

        乌合转,看见了钱司煜。

直到江泽宇逐渐接手家里的公司。

        从几年前的穷追猛打,逐渐变成细,在她需要的时候总会有个人及时冒来解决她的麻烦。

        乌合没说话,摆了摆手,不那人失落的表,转人群。

        她想回老家,那个有些落后的县城。

        但她到了毕业才再次住了去。

        ……好吧,真是人非也非。

        父母的骨灰她保存着,死活不让院长拿走埋葬。她放在床,就好像父母还在边,于是一直保存到了现在……

        最后一吃完,她将木棍也扔掉,后有人叫她:“阿合。”

        她……或许应该悄悄走。

        而她,她毕业后找了份工作,工资还行,或许是因为她的父母为她留了一个房的缘故,让她减少了买房压力,但还有费电费网费什么的要交,去除生活必要的林林总总,剩的还可以供她买些兴趣的东西,或者存起来,算是比上不足比有余。

        公安局将房存储,等她到十八岁可以来继承这笔遗产。

        但一觉睡起来后她等到了天黑,回来的不是父母,而是警察。

        乌合咬了一雪糕,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川不息的车辆,忽然冒一个疯狂的念:她想回老家。

        正常来说剧发展应该是女主角深受动,接受了其中一个人――但那不过是小说。

        已经脱离大学时期的单纯的乌合,回想起几年前和他们那还算频繁的社交,只觉姜晟说的没错,他们的本不是正常健康的。

        稍微一细想就骨悚然。

        她可以带着它回老家去,埋在那里。

        七岁时父母向她笑:“小合乖乖呆在家里不要乱跑哦,一个午觉起来我们就回来了!”

        乌合顺着人往地铁的方向走,在路过一个店面时停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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