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元老俱乐
的申请。这件事洪璜楠已经向他提了好几次,不过他一直觉得迫切
不大――毕竟办公厅已经建立起了特供
系。再者在发动机行动如火如荼的过程中浪费资源搞这种骄奢淫逸的玩意也不大合适。特别是某些“服务项目”让萧
山觉得不太适应――他还
意识的觉得元老院应该保持某种“禁
主义”的“伟光正”形象。
不过
倒是的确需要“面包和
戏”,来安抚元老们被挑逗起来的躁动
绪。萧
山想,此人倒也是这方面的人才,可以放在这里一用,顺便还可以继续榨取他的人
计算功能--东门市这个办公地
距离财政总监
可比
山岭近多了。老洪也是个相当明白事理的人。
对杨继红的审判终于结束了――虽然正式的宣判要到
一次开庭,但是总
来说,整个审判过程比他预计的要好得多。堪称一次完
的普法表演。
辩护词不但论据充分,而且他悲戚的面容、悲悯的言辞更是激发起了在座不少归化民和土著的同
心。当他完成总结陈词之后,被告席上的杨继红泣不成声,旁听席也一片唏嘘之声。个别
丰富的女
已经泪
满面了。
很显然,尽
旁听的归化民和土著们并不太能理解这些东西,但是他们对此

极大的兴趣。验尸和
证环节在古代社会的衙门审案中同样有,但是限于技术和观念还是非常
糙的,近乎走过场。审案主要是靠双方和证人的
供。获取
供往往成为审理中唯一的目的,为此不惜大量动用
刑,不仅犯人免不了惨遭荼毒,无辜的证人因为证言不能合乎主审官员的心意,一样会遭到拷打。
这次案件的审理,贯彻执委会的“不宣传不隐瞒”的方针,在东门市简易法庭举行公开审理。
照正常程序,事先在公告栏
行了公告。
为了贯彻新法律“重
证,轻
供”的原则,
甲专门安排了让由归化民学员担任鉴证和法医方面的证人
席作证,现场演示说明证据的环节。
不过
甲却不在办公室,他的秘书说今天是杨继红案开庭的日
,
甲亲自去东门市法庭了。
虽然贯彻了“不宣传”的原则,杨继红案只在《临
时报》上
过简单的报
,对澳洲人的
制稍有了解的人都知
,二名当事者都是元老的“枕边人”,因而对元老会如何审理此案保有
厚兴趣的不乏其人:关心澳洲人一举一动的临
县的旧富新贵们,中上层的归化民们和对有着切
联系的生活秘书们依然注意到了开庭的布告。因而最终开审的时候,法庭虽然没有象上次审理破坏军婚案那样盛况空前,旁听的人也占满了三分之二的座位。
甲在仲裁庭的会议上要求法学会的诸位全力贯彻“依法治国”,
调“程序
程完全合法”,因而在这次审理中每一步都是完全
照《刑事诉讼法》草案来
行的。有关人员
庭的时候,还加上了向“元老院和人民”宣誓的环节。
相比之
,澳洲人审案虽然也有
供和人证,但是关键却在
证上,通过检察官的描述逐渐形成完整的案件脉络,并一一用
证证明,环环相扣,即严谨又清晰。相比之
,
立判。
甲对今天的审理很是满意。整个审判过程完全符合法律
程,各方表现也很到位:不论是新
得大宋款式的法袍法帽,重新装修过堪称庄重肃穆的法庭,满
“新话”的归化民法律工作人员……这其中姬信的表现尤其
:控方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起诉,由于证据确凿的关系,他在辩护的时候没有采用无罪辩护,而是在“事
有因”上
了文章。不仅传唤了多名归化民证人,还宣读了好几位元老签名的证言,来证明林小雅的死固然是个悲剧,但是其自
的行为也是最终发生这起案件的重要原因,因而杨继红是
绪失控之
的“激
杀人”,恳请法院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甲此刻正在法庭的法官办公室里休息。从审判庭
来之后只觉得浑
轻松。虽然他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待了整整大半天时间,已经有
腰酸背痛的
觉,但是心
却很愉快。
于谨慎,他决定给
甲打一个电话,当初审理黑之四人案件的时候他是主要的法学方面的顾问。就给辛无最换个工作的事
向他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