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税。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在周边的日本、朝鲜、安南等国推行自由贸易,同时挨个
行武力征服。
李景隆从怀中掏
一份文书,递给了足利义满。
“二十一,双方

商品,可拟定《明日商品保险相关条例》,商品于非武装自由贸易区及武装自由贸易区
损害,符合《条例》者,商队可获全额赔偿,如大明商船
,保商认保,所有
、
货税均可由保商代纳。”
“十八,日本需将大明视为唯一最惠贸易国,在武装贸易区与非武装贸易区等任何贸易条件
,总
关税不得超过5,至于不同商品,则
据价格波动于每年固定时间磋商税率,波动范围不得超过3(总
5封
)。”
“四,非武装自由贸易区限定为对
、壹岐两岛及周边五十里海域,武装自由贸易区限定为平
、长崎两港及周边五十里
港海域,凡议准通商之对
、壹岐、平
、长崎等四
,每遇明商货船到
,准令引
员即行带
。明商贸易输税全完,
行回济州岛,亦准引
员随时带
,以免滞延港
,至于雇募引
员工价若
,应
各
程远近、险要,分别多寡,即由大明相关领事秉公议定酌给。”
“二,大明视室町幕府为唯一官方交涉对象,同时室町幕府需保证大明天使、领事及馆
相关官吏不受日本律令、习俗约束,如有争议事件,一律交由大明朝廷
《大明律》
理,日本方面无权
涉。”
好心地满足日本方面的勘合贸易要求,主动给他们找替代方案,而是在为跨海征日
铺垫。
第一个挨打的肯定是安南,
上就要挨打,这
毫无疑问。
足利义满匆匆看完了前五条,并没有什么意见。
在当前,大明对外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征服有先后顺序,而国
棉纺织品却急需更多的商品倾销市场。
――《明日自由贸易契约(草稿)》。
“三,凡日民状告明人者,日方必先行查察谁是谁非再勉力劝息,使不成讼,免致小事酿成大案。倘遇有交涉词讼,日方不能劝息,又不能将就,即移请大明领事查明其事,既得实
,即为秉公定断,免滋讼端。至于明人如何科罪,由大明方面
《大明律》议定章程照办,并押解回国受审、受刑。”
不过这也说明了对方的诚意和重视,足利义满还是很
兴的,他接着往
看了
去,他的目光掠过一堆杂七杂八的条款,来到了最重要的
分。
而且大明也不是没给他面
,将幕府视为唯一交涉对象,直接跨过了日本天皇,实际上就已经承认他对日本的统治权了。
“一,大明将日本视为特殊朝贡国,应效仿朝鲜旧例,于日本京都设置天使馆,对
、壹岐、平
、长崎设置领事馆,并后续视
况于日本其余各地设置领事馆。”
“十九,凡明商运货
者,即于卸货之日;贩货
者,即于
货之日。需先期通报大明领事馆相关官吏,由大明领事馆转报日本海关,以便共同查验,彼此无亏。”
嗯,是的,日本跟大明不太一样,在老朱家
里商人就是韭菜,但在日本不是这样,商人的地位和能量还是相当惊人的。
“二十二,如商品未缴纳保险,
“二十,如遇超过本年度贸易商品清单的特殊商品,则由大明领事馆与日本方面临时磋商税率,临时税率不得超过4,倘日本海关验货人员与大明领事馆不能磋商评定其价,即各邀明、日两国客商五到七人前来验货,其客商
有愿
某价买此货者即以所
最
之价定为此货之价,免致收税有亏。”
而接
来到底是让备倭军从山东
发,渡海由济州岛中转
行征日,还是说先易后难先顺手灭了女真,再把战斗力更弱的李氏朝鲜平推掉,最后再以朝鲜为大
板跨海征日,这还是有待考虑的。
足利义满反而觉得姜星火拟定的契约太细。
双方面
互换,足利义满不觉得自己丢人或者亏了什么。
“五,所有通商四
,每
准大明官船(战船)应急停泊修理或补充淡
、果蔬、粮油等
一艘,俾
事官及属员严行约束
手人等,免致滋事。惟官船非货船可比,即不载货又非为贸易而来,其钞税等费均应豁免。至应急停泊之官船
、
,大明领事会先期通报日本方面。”
第三条和第四条在他看来,大明是天朝上国,而且要面
,那么大明的官吏、商人犯事了日本不能
置,这是很正常的事
,否则大明的人被你砍了,大明的面
往哪搁?
但无论如何,与日本的自由贸易,是要抓紧展开的,这既符合日本的迫切意愿,也符合大明的利益。
其他都是浮云,足利义满只关心搞钱。
只要有了钱,幕府就不用向商人低
借钱筹措军费,幕府就可以想
嘛就
嘛,钱就是腰杆
。
至于第一条,明显是为了长期自由贸易的设立的,第四条和第五条,更不是什么大事,大明的商船需要有人引
港,或者官船如果损坏了或者需要补充补给,让日本四个港
每个港
允许停一艘能怎么的?是弓箭能
港
,还是一艘船上能
来一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