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
承志有了钱,于是就和常娃儿连夜跑了,跑到了一个县里,随便置了一
简陋的屋
,然后就去上起了学堂,每天回来,还会挑灯夜战,苦读圣贤。
当然了,
承志也十分依赖常娃儿,看她的年纪也不小了,却偏偏还是十七八岁的模样。
承志也曾问过常娃儿是否想过
嫁,如果她愿意,一定会给她找一个极好的男人,而且还贴丰厚的嫁妆。
家已经是平地一片,荒草丛生的了。
一时之间,曾经饱受欺辱的少年,一跃成了官员,不仅如此,还结交了朝廷一些官员,有个老同僚看上他的为人,还将自家千金许
给了他。
就这样,一晃五年过去了,
承志也成了人了,当年县里有乡试,还真被他考了一个举人的功名。还别说,他也是机会好,因为那年之后,清朝就废除了“八
取士”制度,所以他是最后一批寒门
的士人。
但是常娃儿却不愿意,只是愿意留在
家,
承志于是也不
求,而且还一直把常娃儿当
了自己的心腹之人,因为若没有常娃儿,也不会有他
承志的今天。
后来朝廷恩准了,
承志便带着妻儿与常娃儿一同回到了家乡,重新置了宅院和田地。
承志从此无官一
轻,每日在家享受天
之乐,将家业都交给常娃儿打理。
本来,他们这一大家的日
过得很是平静的,却不想后来的某一日,
承志
城办事时,途中忽然遇到了一个
士,从此就打破他们的生活。
承志听了,也是半信半疑的,于是就让行乞的女孩等他一会儿,他先把
牵回小叔家了,然后偷了锄
后又来与乞丐女孩会和,一同回了自己老家。
不过那行乞的女孩还是告诉他,那金条没有被他小叔挖到,应该还在院
里,只要他去挖,总能挖到的。
话说,这常娃儿为
承志
理家业,那叫个尽职尽责,只是有一
,她白天都不怎么
门,有什么事她都分
得当的很,她特别喜
让
承志的小叔和小娘帮她跑
儿。而且她还经常给
承志献计,聚拢生产。所以,
家的家业在她的
理
,是越来越富裕。
又过了三年之后,
承志不仅有了家业,而且还得到了升迁,正此
风得意之时,当年跟着他的常娃儿却告诉他社会
现变革了,闹起了运动,只怕清官
不长久,劝他早回故里安置才得长久。
等他们回去找到院
那块地之后,就挖了起来。没想到这一挖啊,还真被
承志给挖
来了六
拇指
细、手掌长短的金条来了。
途中,
承志说了自己的名字,又问那乞丐女孩叫什么名字,那女孩说自己祖上姓常,自己没名,随便叫她什么都行。于是
承志就称呼她常娃儿。
虽然
承志有些不愿意,但是看在常娃儿一直照料他的
分,而且一直是有着女中诸葛的先见,就听了她的话。在家装起了病,而且是病
膏肓的不治之症,而把官给辞了。
没过上几年,未满三十的
承志就已经成了当地的大地主,有着良田四百多亩,本村及邻村的良田都归他所有,村人都成了他家的佃
,人称
大财主。
常娃儿就对
承志说,现在有钱了就不用再给他小叔
活了,也不用忍受小娘那暴烈的脾气了,只要他能去安心读书,常娃儿甘愿
他的侍儿,照料他的生活起居。